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
[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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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别名斯德哥尔摩会议,第一个联合国(联合国)会议,关注国际环境问题。举行的会议斯德哥尔摩,瑞典1972年,从6月5日到16日,反映出越来越感兴趣保护全球问题和全球环境治理奠定了基础。斯德哥尔摩会议最后宣言是一个环境宣言这是一个有力的声明地球的有限的自然资源和人类保护的必要性。斯德哥尔摩会议也导致的创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 1972年12月全球努力促进协调可持续性和保护自然环境。
斯德哥尔摩会议的根源在于来自1968年瑞典的提议,联合国举行国际会议,检查环境问题和识别那些需要国际合作来解决。1972来自114个国家的代表团出席了会议。(这是抵制因为由苏联集团国家的排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东德)没有举行联合国席位。)文档中创建国际会议的影响环境法律;一个明显的例子是最终声明,阐明26原则有关环境。会议也产生了“环保行动框架,”一个行动计划,其中包含109相关具体建议人类定居点,自然资源管理、污染、环境的教育和社会方面,开发,以及国际组织。
最后声明的声明人权以及一个承认环境保护的必要性。第一个原则开始“人的基本权利的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在高质量的环境,允许尊严和幸福的生活。“需要保护环境不是放置在反对经济发展。事实上,他们的相互依存是显式声明的原则8和9。
其他几个话题也被最后的宣言。这些主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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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必要性保护,包括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原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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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污染海域(7)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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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再生资源的广泛使用(5)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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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协调规划的重要性(13 - 17)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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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教育的重要性(19)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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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的便利和信息的自由流动(20)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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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和销毁核武器(26)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