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吉尼亚州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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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吉尼亚州计划,也叫长期计划或伦道夫计划,以及新泽西计划,两种主要的框架建议美国政府提出了制宪会议在费城在1787年。它被称为维吉尼亚州的计划,因为它提出了公约由维吉尼亚州的代表,最明显埃德蒙·詹宁斯伦道夫代表团的团长,詹姆斯·麦迪逊,该计划的主要作者。这是有时被称为长期计划,因为它规定更稠密的弗吉尼亚等州的喜爱。维吉尼亚州的最显著特征是其计划两院制议会制度基于比例代表制。
联邦国会召开1787年5月修改的文章的联盟。他们打算解决的问题之一,是缺乏的执行分支,国会征税的能力,和一个整体疲软的中央政府州的利益是最重要的。
弗吉尼亚的计划,提出了在早期约定5月29日,最终成为的基础美国宪法。原命题由15个决议和提倡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的三个分支:执行,立法,司法。没有副本的原稿生存,但是修改版本从半道公约存在反映的一些争论和代表之间的协议。
第一个决议呼吁扩大和纠正的文章。第二个建议,人口数量确定表示在政府“应该分配配额的贡献,或者很多免费的居民,“哪个是最合适的。这意味着财富和税收的数量在一个州会计算,但奴隶的人口不会添加到总。第三个决议呼吁一个两院制的立法机关。第四个决议呼吁直接选举产生在第一个立法机构代表。这些代表将任命第二立法机构的成员,如前所述在第五决议。第六主张议员职责的范围扩大到包括在单独的案件状态和否决法律由会破坏和谐的联盟。第七决议呼吁创建一个行政部门选择的立法者。这个执行官和几个法官就会形成一个委员会否决立法行为的权力,但是他们否决可以覆盖一定数量的选票在立法机构,根据第八决议。第九建议建立一个国家的司法,是由立法机关任命。第十决议提出了一种新的州加入联邦。第十一个决心保证每个州的共和政体。第十二呼吁国会提供的持续运转,直到可以修改文章。十三呼吁一种不经过立法机关修改文章。 The fourteenth indicated that the executive and judges would have to swear an誓言支持联盟。最终的决议呼吁修正案提供的会议由议会批准。
这个计划是不满意的一些代表,尤其是来自人口较少的州,一个替代建议称为新泽西计划引入的威廉帕特森6月15日。第一个决议在新泽西计划呼吁修改联盟的文章,和第三决议旨在建立3/5规则,3/5的奴役状态的居民的总数将计入国家人口的目的确定税收责任和表示。新泽西计划还呼吁多个行政部门的领导人。都主张建立一个司法部门的计划,但新泽西计划呼吁将法官任命的高管。两个计划最重要的区别是,维吉尼亚州计划呼吁两个议院,每个州的数量代表基于人口,而新泽西计划主张一个立法机构与同等数量的代表每个状态,为了避免给更大的权力大州。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律师和以前的助手乔治•华盛顿,是三个代表之一纽约。他反对这两个计划,但他特别反对新泽西的计划。他反对的力量可能扮演了一个角色在维吉尼亚州计划似乎比其他的代表。
新泽西的计划失败后,代表们开始了有争议的弗吉尼亚的塑造过程计划文档,将各种规模的国家所接受。这导致了伟大的妥协,也叫了康涅狄格妥协后,代表们罗杰·谢尔曼和奥利弗·埃尔斯沃斯康涅狄格,主要负责起草。新泽西州的最终文档合并元素计划,包括3/5规则及其平等分摊代表议会的上院。在众议院代表的分配是基于人口,在弗吉尼亚最初提出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