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的发展

识别领域的机构的原则民法终于实现了在欧洲大陆的优势自然法则在17世纪。然而,此时新反对建立在州法律,封建法律和机构的总体合理性的问题必须被克服。•格在他最著名的作品,法理引发ac奶嘴(1625);在《战争与和平》的律法),解释说,他的基础上授权一个检察官可以直接获得的权利主体。从而克服了罗马统治,允许奴隶和依赖儿子,但不是自由的人,有两个例外,户主直接采取行动。格劳秀斯简单地认为这个规则没有违背自然法则。在另一个工作,Defensio Fidei Catholicae,格劳秀斯补充说,神学上下文机构的原则,不是基于基本自然法则,但不必要的自然法则;即机构不是事物的本质要求的但只对应,必须适应事情的本质。

后续的法典编纂的理性主义时代公认的原则表示。的普鲁士民法典(1794),法国拿破仑或公民,代码(1804),和奥地利民法典》(1811)仍然认为机构的一个方面授权和代理的权力派生的仅仅从这个概念。

类似的二元论治理学说英语发展的委托人和代理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新学说的依赖主人和仆人。18世纪的法学家,采用短语,每alium facit, est perinde ac si facit本身添加(“谁行为通过另一个行为就好像他是做自己”),多使用虚构的身份。相比之下,18世纪商法最后,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分裂的主体普通法和被允许开发在不控制,修改很多封建习惯法的概念。特别是,它带来了法律的灵活性允许的法律机构,已经从三个独立的普通法roots-one行动的债务和相关约定(非正式的合同),另一个与账户的作用,第三层推导从行为适应个体的特殊问题和需求情况。通过这个商业影响,秘密机构的概念,一个特别重要的一种表示方式在商业交易中代理似乎是校长,发达与开放的机构表示在英国法律。因此,即使一个主要与真正的经济利益事务保持隐藏,声称支持和反对他开始被认可,而在大陆法代理公开采取行动的必要性的名义本金保留一个更根本的重要性在合同的一般原则。英国法律试图联系代理规则更密切的日常需要委托代理关系,在概念上与系统和更狭隘封闭治疗机构欧洲大陆的法律。作为现代作家阿尔弗雷德·康纳德,已观察到,机构是一个法律机构英语和北美国法律”编织在一起整个就业的一个人被另一个主题,是否为一份工作或生活,以及是否在委员会或工资。”

第一个实用的论文在英格兰,机构威廉佩利,在美国塞缪尔·利弗莫尔和约瑟的故事出现在19世纪初,在欧洲大陆的学说理论法学家继续发挥传统主导作用在这个分支的发展。一个特别重要的区别在欧洲代理法是在19世纪下半叶的法律学者鲁道夫·冯·耶林保罗Laband。在他们之前,机构被完全的本金,绑定的关系被代表的人,代理人,代表的人;即机构等同于由授权给代理的关系。耶林,尤其是Laband大幅首先区分之间的代理创建法律权利和义务的权力主体和内部契约关系管理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个人权利和义务。这种区别主要是采用欧洲大陆的法律体系,并在若干国家法典。

19世纪的法律理论也加强了所谓的披露原则(Offenheitsprinzip),根据代理人的行为有直接的法律影响只有当代理人让它知道的第三方代理委托人的名义为他,他的行为,而不是为自己。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单独直接表征主要是合同的一方与间接表示。因此,这一区别,在不同程度上,一个共同的元素在各个法系系统。

英美法系,在这个领域更现实的和站在不同的教条主义为由,不影响程度等原则,尽管它也长期饱受精制教义上的差别,如普通代理之间的对比,与一个局外人可以处理温和安全,和特工的权力法院认为很狭隘。在这个发展阶段剩余的封建元素的英国法律机构的原型一直的仆人和管家主,在很大程度上消除。因为大多数现代商业交易的日益复杂,各种类型的代表的意义发展到一定阶段,机构已经成为现代法律关系的最重要的一个。代理已经被视为主要的工具没有个人责任,进一步开发视图的责任主要的不当行为,他的经纪人。

通常反映了更现实的态度当代私法,现代治疗机构有所回落的19世纪的人造概念论,强调实际的商业和社会环境。倾向两个通用的解决方案应用于广泛类型的情况下,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更为独特的个案产生了进一步细化的法律机构。持续转向更复杂的业务单位,伴随着营销实践的发展,需要解决方案更适合于现代商业生活必需品。除了重新评估授权和权力之间的关系为主要行动,新的问题被要求关于适当的角色这种权威与表示,它的法律和社会功能。因此,外部位置的事实,没有权威不能正常使用,已经越来越承认作为一个独立地识别一个代理代表的权力。

同时,现代社会对第三人的权利,导致识别的权力地位,从而使代理人的权力的表现更少依赖于委托人的意志(后者被束缚在这种情况下他是否希望),更好的对私人的看法自治表现在授权的行为,看到一个之间的基本联系代理的行为,将其主要的法律事务。在这个视图授权由校长和代理的行为并不是两个独立完整的法律事务进行互相隔离。相反,它们是两个部分的一个扩展法律事件,这将包括一个单一的行动如果没有机构参与其中。因此,当主要使用一个代理的帮助下,这个提议,这通常是由一个单一的行为,就可分割为两个部分(代理的授权和动作)。没有这样的一个连接,机构在私法,是理解今天,会很大程度上不符合主体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