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
拉丁美洲从西班牙和葡萄牙独立后,各国的反教权倾向大相径庭。虽然哥伦比亚例如,美国见证了反教权立法的颁布及其在三十多年(1849-84年)的执行,它很快恢复了罗马天主教会“完全的自由和独立于民事权力”(1888年)。在委内瑞拉,另一方面,政府安东尼奥Guzmán布兰科(1870-88年)几乎粉碎了教会的制度生活,甚至试图使牧师的婚姻合法化。一些限制后来放宽了,但总体上反教权主义仍占主导地位。反教权的强烈爆发怨恨在1924年至1938年期间,反教权立法伴随着社会改革发生在墨西哥。在随后的几十年里,反教权的立法仍然保留在法典中,但罗马天主教神职人员可以比以前更自由地工作。
德国
反教权主义在德国并不新鲜,但它在思想上得到了广泛接受的思想的加强法国大革命。以“非专业国家”为原则的自由思想尤其在德国南部取得了进展,并在1848年的革命事件中发挥了作用。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兴起同样使大部分劳动人口加入了反教权阵营。但在人口稠密的莱茵地区,罗马天主教徒大多是立宪主义者,他们同情一些人原则自由主义。他们的政治纲领,由此形成了中心党,包括保护所有宗教少数派的权利。
1871年德国统一后不久,德国总理奥托·冯·俾斯麦他采纳了部分自由主义纲领,开始了文化争端,一系列针对罗马天主教堂的袭击反教权立法被颁布:宗教团体的数量受到限制,耶稣会被禁止,民事婚姻得到批准,不合作的牧师被赶出教区。反抗者受到惩罚,一些主教被免职。大多数反教权的立法在19世纪80年代被从法典中删除。然而,对耶稣会士的禁令一直持续到19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