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在火刑柱上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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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在火刑柱上的方法执行练习在巴比伦和古以色列,后来在欧洲和采用北美

西班牙语异教徒受这点球宗教裁判所一样,法国等无神论者和异教徒圣女贞德1431年在鲁昂,谴责并烧毁,法国。1555年,新教徒主教休·拉蒂默,尼古拉斯•里德利,约翰Hooper被谴责为异教徒,被绑在火刑柱上烧死在牛津,英格兰。执行火刑中是一种传统的妇女被判有罪的巫术。大多数巫术的指控,然而,并不是来源于教会,但因个人竞争和纠纷在小城镇和村庄。

在某些情况下,股份,燃烧的机制提供了缩短受害者的痛苦。其中包括附加一个容器火药的受害者,被火加热后就会爆炸,立即杀死被害人,并将受害者在一个套索,通常由链,所以死亡发生。在英国,焚烧异教徒与爱德华·怀特曼的死亡在1612年结束;这个国家的最后一次执行异端(挂)发生在1697年。火刑中除了异端罪一直持续到18世纪。

杰弗里·阿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