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法婚姻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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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法婚姻,婚姻进行没有民事或宗教仪式。习惯法婚姻,双方只是同意认为自己结婚了。习惯法婚姻是一个罕见的今天,主要是因为财产和继承的法律问题,在复杂的城市参加社会。
习惯法婚姻都是有效的英格兰直到1753年哈德威克勋爵的法案。该法案不适用苏格兰之后,然而,多年夫妻北边境阻止了禁令。在欧洲大陆,习惯法婚姻被频繁在中世纪,但他们的合法性被废除罗马天主教徒国家的特伦特委员会(1545 - 63),要求婚姻庆祝的一个牧师和两个证人。
英国殖民统治非洲做了很多,根除相当于习惯法婚姻,但独立的非洲国家出现了所谓的婚姻,尽管某些正式的需求依然存在,如登记。
在美国20世纪下半叶,习惯法婚姻都是有效的在大约三分之一的州,绝对或有条件地(如果进入某个statute-defined日期之前)。
习惯法婚姻是公认的,唯一的要求是相互协议进行婚姻关系。这样的婚姻,然而,否则限制年龄和血色一样正式婚姻。一个正式的婚姻,缺乏地步入(例如,因为结婚证)上的一个错误是经常宣布作为习惯法婚姻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