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程序在美国

美国法律研究所(ALI),私人协会的律师、法官和法律教授,草稿所谓的“重述”特定领域的法律。轴承与一些欧洲码的形式和结构,阿里的重述综合美国所有州的案例法在一个特定的主题,例如侵权行为、机构或合同。随着法律的改变,阿里发布新的参考。尽管他们给出的材料不是法律,许多阿里重述已经被证明是可靠的,法院已经知道引用重述而不是判例法的先例。这已经发生,例如,参考的合同侵权法。

重申,第二:法律冲突(1971 - 2005)不仅更新文档(这是其前身颁布1934年,反映倾向于既定权利思维),但采取了前瞻性的立场给推荐的方法,特别是对于侵权行为和合同冲突法的案例。利用所有的方法已经被学术话语的主题在此前的四分之一世纪,它呼吁适用法律的法律的地方事务之间的“最重要关系”(合同)或发生(侵权)和当事人所在地。此外,重述(第二次)提供了大量的连接因素(“联系人”)来确定最重要的关系的地方,如侵权的地方,住所的聚会,等等。这些接触评估的“一般原则”的第六节重述(第二次)。它们包括党的期望,社会业务law-ease策略潜在的特定规则的管理正义公平,等等。这种方法,早期的一些合同情况下寻找合同的“重心”,已经很有影响力的美国

然而,它的几个特性可使其应用程序有些不确定。例如,因为标准提供的重述(第二次)不排名的顺序优先级,不同的法院可以分配不同的优先级,从而导致不同的(发散)的结果。的重述(第二次)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选择确定了每个问题的情况;因此,不同的法律可能适用于不同的问题(一种情况称为depecage(法语:“成更小的碎片”))。这种“分裂”案件的各种组件问题可以促进了困难的国际情况的解决方案,但法院实践显著增加了负担和相关方。此外,它削弱了决策的价值先例为以后的情况下,即使他们稍有不同。最后,通则重申第六节容纳所有的教义从利益分析好的法律approach-thus给法院的回旋余地。可预测性因此取决于一致的判例法的发展,然而其取向可能不同于各州。

应用程序在欧盟成员国

欧洲法律选择方法经历了类似的变化,无论是在法律中的个别欧洲国家和欧盟的后者首先由于罗马公约,最近欧盟立法的结果。在罗马二规侵权欧盟包含特定规则几侵权但通常要求应用程序的法律受伤的地方,与例外的当事人的法律的共同惯常居所和作为替代,更密切联系的法律。在罗马我合同监管还提供了特定的法律选择规则的合同类型—例如,卖方的货物销售合同的法律规定没有相反的聚会。这样做,它将前罗马公约的引用的法律方呈现“性能”(例如,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成具体的规则。罗马公约的基本政策应用最密切联系的法律默认的规则在没有特定规则适用。罗马我规定也为消费者提供了特别规定,保险和雇佣合同。

应用程序在其他国家

在世界各地的许多国家,包括许多面向法系,最近的立法同样适用法律的决心更灵活。许多的法典编纂,如在东欧欧盟以外,或立法项目,比如在中国,不再提到一个在侵权行为适用法律,但也给这样的重量选择作为双方的共同住所和其他相关因素。

其他的考虑

不同国家的冲突法之间的差异可能会引起额外的法律选择的问题,比如有关驱逐出境(法语:“返回”)原则。如果外国法律,是论坛的冲突规则,包含一个冲突规则,是指法律论坛,将后者接受参考和运用自己的法律吗?同样地,如果外国法包含冲突规则指的是第三国的法律,将论坛跟随参考吗?潜在的问题取决于是否论坛的参考外国法包括法律冲突规则。许多法律系统回答这个问题肯定的从而解决上述的两个问题。但并不是所有的系统利用冲突驱逐出境(大多数美国法院不),即使是那些法律体系,使用它或使用它在过去的排除驱逐出境。现在这种情况在欧盟对侵权冲突法和合同情况。

在程序问题上,法院总是运用自己的法律。没有协议,然而,是程序和问题实质性的。时间限制(法律的局限性),例如,被认为是实质性的法系国家但是程序在某些其他国家和美国的许多州。

认可和执行的判断

判断是主权以外的行为没有力量管辖范围内法院的呈现。因此,如果资产满足判决支持本地债权人不可用,认可和执行的判决需要寻求的债务人持有资产。在美国,省州判决的认可和执行授权由联邦宪法和充分信任和信用条款促进程序在很多州的统一的国家法律。欧盟成员国正在布鲁塞尔公约管辖权和判决的执行民商事(1968)和它的继任者,理事会条例管辖权和判决的认可和执行民商事(2000;布鲁塞尔我),执行类似的功能要求欧盟成员国的自动识别和执行民商事判决在其他成员国,仅受少数例外。另一个欧盟监管,委员会监管有关管辖权和判决的认可和执行在婚姻问题上和父母的重要责任(2003;布鲁塞尔II规定),同样因为离婚和监护权的律例。

国际承认的判断是一个国家法律的问题,尽管它有时处理两国多边条约(除了在美国,这不是方任何judgments-recognition条约)。国家法律体系将通常识别判断呈现在国外(有时互惠的条件),提供渲染法院管辖范围内(以承认法院的标准衡量),判定债务人已经接到通知足以让他防守,而外国判决不冒犯承认国家的公共政策。大多数系统不允许审查外国判决的优点(所谓的修订盟喜欢(法语:“审查的背景”))。然而,当法院拒绝外国判决的基础上的公共政策,它将一定认为是实质性或外国法律和程序方面,因为它的反对,拒绝接受的结果。例如,德国法院将拒绝承认美国惩罚性赔偿判决,因为根据德国的观点,惩罚性损害赔偿超过了范围寻求赔偿的侵权法而不是惩罚。同样,美国法院可以拒绝承认英国判决赔偿因为英语实质性的和程序法(例如,举证责任在诽谤)违反美国位宪法原则。

在复合司法系统如美国和欧盟,在中央规范建立司法限制的组成单位,所谓管辖权的缺陷必须提高直接上诉(在特定的组成单元的系统)当双方在法院。他们不能提高collaterally-i.e。作为一个防御识别判断的另一个组成单元。第一个法院的判决的影响和问题一定与它的直接当事人,在上诉时不上诉或确认,已决案件(拉丁语:“此事是裁决”或“判定”),而不是开放复审在第二个论坛(还是在原来的论坛经过一段固定的诉讼时效已经过期)。范围判断已决案件的效果(识别判断的一个酒吧重新启动的新衣服)通常是高度的法律下所呈现的状态。异常时可以申请判断呈现默认的(即。渲染之前,被告不是法院),当某些影响是未知的法律承认的国家,或者当一个公平超越已决案件的影响,后者的法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