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裁判普通法传统

在普通法国家,通往司法职位的道路截然不同。正式完成后法律教育在美国,一个人通常花大量的时间在私人诊所法律或者,不太常见的是,在成为律师之前从事法律教学或政府法律服务法官.法官由任命或选举产生;没有竞争性考试。在英国是任命制盛行适用于所有级别的法官,甚至包括非专业法官。委任工作由司法委任委员会负责。法官出人意料地不受党派政治的影响。在美国在美国,联邦法院和一些州法院使用的是任命方法,但意识形态和党派考虑——尤其是在联邦层面——在法官的任命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美国,所有联邦法官的任命,以及许多州法官的任命司法,都是由主任制定的执行(总统或州长),不过这些任命通常需要得到立法机构的批准。然而,在许多州,法官是由民众选举产生的,有时是通过无党派投票,有时是通过选举产生党派之争带有所有传统政治竞争标志的选票。第三种选择法官的方法,旨在减少党派的考虑(并给予有组织的律师更多的权力),同时保持一定程度的民众对法官选择的控制,已经越来越受欢迎。被称为密苏里州计划在美国,它涉及建立一个提名委员会,负责筛选司法候选人并提交任命权威被认为合格的人数有限的人员名单。指定机构必须从所提交的名单中进行选择。被选为法官的人会在一段有限的时间内任职,在试用期结束后,代表“选举”一段更长的任期。法官不与任何其他候选人竞争;相反,人们只根据他自己的记录来评判他。选票,叫做投票保留选票上通常简单地写着“X法官应该留任吗?”在实践中,很少有法官通过留任投票被免职。这些不同的选举制度在民主问责原则和司法独立

在普通法国家,一个人进入司法系统并不一定是低级别的;他可以在没有任何司法经验的情况下被任命或当选为该国最高法院或其中一个中级法院的法官。事实上,在美国,即使是法庭经验也不是成为法官的先决条件。也没有规律的晋升模式,评委也不能保证长时间的工作任期内最终靠退休金退休。在一些法院,规定终身教职,有时在固定年龄强制退休。在其他国家,任期限制在规定的年限内。在任期结束时,如果法官没有提前强制退休,如果他想继续任职,就必须重新选举或重新任命。

在任职期间,普通法法官享有更大的权力和声望而且比大陆法系国家更独立。普通法法官,他所担任的职务使大多数的法官都能胜任法律职业Aspire不受任何法官委员会或司法部长的外部监督和检查;他也不可能被这样的官员从一个法院转移到另一个法院或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对普通法法官的唯一行政控制是由司法同事行使的,他们的管理权力通常很小,仅限于要求对未决案件进行定期报告,以及在疾病或日程繁忙等因素需要时安排法官在法院之间的临时(通常是双方同意的)调动。只有行为不检点的法官(如滥用职权)才有受到纪律处分的危险,而且通常只有对其行为不检点的法官才会受到刑事起诉所谓行为不端或被立法机关弹劾试验这是一个非常繁琐、缓慢、不明确、不灵活、无效和很少使用的程序。美国的一些地区已经发展出更快捷的司法方法纪律在该法案中,高级法官有权对犯错的同事实施从训斥到免职的制裁。他们还有权让身体或精神上不适合履行职责的法官退休。

纪律的终极行为是弹劾.在美国,联邦法官可能会因众议院的弹劾和法院的否决而被免职信念参议院。很少有法官被弹劾或定罪(一名助理法官)正义最高法院的法官塞缪尔·蔡斯他曾被弹劾,但未被定罪)。在世界其他地方,包括拉丁美洲在美国,弹劾已经制度化。例如,在阿根廷,地方法官委员会会调查司法不当行为,并可能将法官免职。

除了最高级别的上诉之外,普通法法官在上诉中对其判决的推翻并不比民法法官少。但上诉审查不能公平地视为纪律。它旨在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来澄清阐述和发展法律;帮助和指导下级法院的法官,而不是谴责他们。

其他司法人员

在大多数国家,还有其他官员为法院服务。大多数司法系统中都有负责案件记录和文件的法庭书记员和负责维持秩序的法警。以政府的名义起诉案件的官员也很普遍:美国的州检察官和地区检察官,前者是检察长苏联,检察官generaux在法国。

包括美国和日本在内的许多国家都有缓刑官。公证人法国和意大利的警察比美国的警察拥有更大的权力。事实上,他们在普通法体系中执行许多由律师执行的服务,例如起草和核实遗嘱和合同,以及准备在法庭上提交的请愿书。

某些国家有这样的官员土著他们的国家或法律体系。例如,法国有一个juge d 'instruction,负责刑事审判前的初步调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