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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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rnhard Goe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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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恨犯罪、骚扰、恐吓或物理暴力这是出于偏见的特点被认为是受害者积分他的社会身份,比如他的种族,种族,或宗教。还包括一些相对广泛的仇恨犯罪的法律性取向和精神或身体残疾的特征定义一个恨犯罪。
仇恨犯罪的概念出现了美国在1970年代末。到20世纪末,法律要求额外的处罚bias-motivated犯罪已通过联邦政府和美国大多数州。(与许多更广泛的国家法律,联邦法律允许起诉仇恨犯罪动机的颜色、种族、宗教或国籍的受害者)。越来越多的犯罪行为的动机偏执来被视为大大不同,在某些方面有害的比其他类型的犯罪。反映的政治问题以及实际的发病率bias-motivated犯罪、种族和宗教少数派和女性被认为在许多法规作为潜在的仇恨犯罪的受害者,而其他组织,如老人和孩子,没有。
法律意在遏制仇恨犯罪实现在其他西方国家。澳大利亚例如,禁止联邦,州,和领土级别的文字和图片,煽动仇恨向特定的种族,民族和宗教团体。依靠现有的歧视澳大利亚法律也禁止行为构成“诽谤”或“种族仇恨。“英国和加拿大已经通过法律旨在遏制暴力针对少数民族,和德国禁止公开煽动和煽动种族仇恨,包括纳粹的分布宣传或文学容易腐败的青年。然而,大多数立法在美国以外的看法较为狭隘的仇恨犯罪,主要关注种族、民族、宗教暴力,在大多数非西方国家没有仇恨犯罪的法律。然而,到21世纪初,公民权利世界各地的组织应用术语仇恨犯罪广泛的用于描述偏差罪行涉及各种特征区分社会群体。
报复性犯罪的批评者认为,冗余因为他们创建额外的处罚已经惩罚的行为刑法。他们还指控,这些法律不平等地对待不同群体的受害者,他们惩罚罪犯的思想,而不仅仅是他们的行动。报复性犯罪的捍卫者认为仇恨犯罪在性质上根本不同于其他类型的暴力犯罪,部分是因为他们威胁到整个群体的安全;他们还指出,考虑到罪犯的思想在其他暴力犯罪的定义,如一线和二级谋杀。尽管它有争议的性质,各种形式的仇恨犯罪法律在美国经受住了宪法挑战。
2009年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签署成为法律的马修·谢泼德和詹姆斯·伯德,Jr .)仇恨犯罪预防法案。新的立法扩大联邦“打击仇恨犯罪法案包括暴力犯罪动机的残疾,性别,性别认同和性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