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假设
许多都是有特色的中世纪的逻辑学说Logica现代化以“假设”的概念为中心(suppositio).在12世纪晚期,假设理论已经开始形成。在13世纪,很特别论文话题倍增。所有的总结者都详细地讨论了它。大约在1270年之后,人们对它的了解相对较少。在法国,假设理论被一种理论所取代。投机的语法或“现代主义”(之所以这么叫,是因为它诉诸于“所指的模式”)。现代主义在英国并不流行,但在13世纪晚期,假设理论在很大程度上也被忽视了。在14世纪早期,这一理论在英国和欧洲大陆重新出现。伯利写了论文在1302年的话题上,布里丹在1320年代在法国复兴了这一理论。此后,该理论仍然是主要的工具语义直到中世纪结束的分析。
假设理论,至少在14世纪的形式下,最好被看作是一个名字下的两个理论。第一种理论有时被称为"是一种参考理论,它回答的问题是“一个给定的事件对什么有影响?术语参考一个给定的命题?”一般来说(细节取决于作者),三种主要类型的假设被区分:(1)个人假设(尽管名字如此,但与人无关),(2)简单假设,(3)假设材料。这些类型分别由术语的出现来说明马在“每一匹马都是一种动物”的陈述中(其中术语马“马是一个物种”(这个词指的是一个整体),“马是一个单音节”(它指的是口语或书面文字)。理论是阐述了并通过考虑如何通过时态和情态因素(例如,术语马在“Every horse will die”中,它可能指的是将来的马,也可能指现在的马),或者通过形容词或其他因素缩小(例如,马“参加比赛的每匹马都不到两岁”)。
假设理论的第二部分只适用于个人假设中的术语。它将个人假设分为几种类型,包括(再次,细节因作者而异):(1)定(例如,马“Some horse is running”),(2)混淆和分配(例如,马在“每匹马都是动物”中),以及(3)仅仅是困惑(例如,动物《每匹马都是动物》)。这些类型被描述为概念“从单数下降(或从单数上升)。”例如,在“每一匹马都是一种动物”这句话中,人们可以在这个术语下“下降”马到:“这匹马是动物,那匹马也是动物,等等”,但是一个人不能有效地从“这匹马是动物”“提升”到原来的命题。有许多改进和复杂之处。
假设理论第二部分的目的是有争议的。既然假设理论的第一部分已经回答了一个术语的给定出现所指的是什么问题,那么这第二部分的目的一定是不同的。主要的建议是:(1)它的设计是为了帮助检测和诊断谬误,(2)它的目的是作为一种理论真理(3)和假设理论的前半部分一样,它最初是作为参考的一部分,但是,一旦它对这一任务的理论不足被认识到,它逐渐脱离了假设理论的第一部分,并在14世纪早期被作为一个理论保守的遗迹,继续有争议,但不再有任何问题需要回答。所有这些建议都有困难。假设理论在中世纪之后仍然存在,不仅经常应用于逻辑讨论,而且还经常应用于哲学神学自然科学也是如此。
除了假设及其附属理论之外,14世纪的几位逻辑学家还发展了一套复杂的“内涵”理论(connotatio或appellatio;其中术语黑色的例如,它不仅指的是黑色的东西,而且还“暗示”它们所拥有的品质,黑色)和一种微妙的“心理语言”理论,其中语义分析工具被应用于认识论和心理学心灵哲学.重要论文insolubilia而且义务以及结果论或推理在14世纪,尽管主要的发展在本世纪中叶完成,但它仍在继续生产。
的发展模态逻辑
中世纪的逻辑学家延续了模态三段论法的继承自亚里士多德。此外,模态因素也被纳入假设理论。但是模态逻辑最重要的发展发生在其他三个方面:(1)命题是否关于未来或有事件现在是真或假的(亚里士多德在年提出了这个问题De interpretatione,第9章),(2)是否有未来或有(3)上帝(按照传统的说法,上帝不能被因果关系所左右)是否能知道将来的偶然事件。所有这些问题都是相互关联的形态与时间.因此,彼得Aureoli(c。1280-1322)认为,如果某个东西实际上是φ(“φ”是一些谓词),但可以不是- φ,那么它能够从φ变为非- φ。
13世纪晚期的邓斯·斯考特斯是第一个切断时间和时间之间联系的人形态.他提出了一个概念可能性这与时间无关,而是纯粹基于语义一致性的概念。这是全新的概念直到20世纪对后世都有巨大的影响。不久之后,奥卡姆提出了一个有影响力的情态和时间理论相每个命题要么是真要么是假,还有关于未来的某些命题确实是偶然的。
中世纪晚期逻辑
中世纪逻辑学的大部分主要发展都是在14世纪中期完成的。在欧洲大陆上门徒的萨克森的让·布里丹-艾伯特(c。1316 - 90),英亨的马西利乌斯(Marsilius of Inghen,卒于1399年)和其他人——继续并发展了他们前辈的工作。1372年皮埃尔d 'Ailly写了一部重要的作品,概念和不可溶性(概念和不可解决的问题),这诉诸于复杂的心理语言理论,以解决语义问题悖论比如说谎者悖论.
在英国,14世纪下半叶产生了几位逻辑学家,他们巩固和阐述了早期的发展。他们的作品并不是很有原创性,尽管往往非常精妙。在这一时期,许多作者编写了逻辑主题的简要摘要作为教科书。这些小摘要中的教义非常一致,这使得很难确定它们的作者是谁。到15世纪早期,这些论著的非正式收藏已经被收集在这个标题下Libelli sophistarum(“论辩者的小书”)——一本是牛津的,另一本是剑桥的;两者都是早期版本。这一时期著名的逻辑学家有亨利·霍普顿(1357年活跃),约翰·威克利夫(c。理查德·拉文纳姆(1399年后去世),拉尔夫·斯特罗德(繁荣发展)c。1360年),理查德·费里布里奇(或费里布里奇;蓬勃发展c。1360年代)和约翰·维纳托(也被称为约翰·亨特曼或亨特;1373年繁荣)。
从1390年开始,意大利人威尼斯的保罗他在牛津大学学习了至少三年,然后回到帕多瓦和意大利其他地方任教。尽管在保罗回来之前,意大利就开始研究英国的逻辑,但保罗自己的著作大大促进了这方面的研究。在保罗的逻辑著作中,很受欢迎Logica parva(“小逻辑”),在早期印刷了几个版本,可能是巨大的Logica麦格纳(“大逻辑”)有时被认为是一种中世纪逻辑的百科全书。
大约1400年以后,严肃的逻辑研究在英国消亡了。然而,它在欧洲大陆上继续被追求,直到中世纪结束及之后。
保罗·文森特·斯佩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