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遗嘱继承

只要继承的过程不是由基因决定的,它是由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世界的法律体系存在各种各样令人眼花缭乱的无遗嘱死亡的法律,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被继承人的财产的遗嘱人普遍人站在他的亲属关系。因此,作文集团的接班人的社会亲属关系组织母系社会不同于父系或,在现代社会,bilineal亲属关系的组织。未亡配偶是否属于被继承人的亲属团体又取决于亲属关系的方式组织的社会问题。在现代的法律中,表中未亡配偶是普遍得到一些地方的继任者,即使他或她可能不被视为亲人,或者一个相对,被继承人的。

历史发展

在文字出现以前的社会继承的顺序似乎基本上由血缘关系结构。但是在这两个古老的和发展社会的法律无遗嘱死亡往往是扭曲了传统主义,所以,一旦适应家庭的结构被保存到结构曾以为新形状的时期。的形式主义的特点是古老的法律制度(通常发生在发达国家)倾向于归纳规则,起源于与特殊情况到应用程序超出了他们最初的范围。无遗嘱死亡法律因此经常看起来过时了,困惑,或任意的。即使是罗马十二铜表法的法律(c。450年公元前似乎没有完全符合社会需求的一天。

罗马法

社会的基本单位古罗马是“房子”,扩展吗家庭受它的头,家长,他的妻子,他的奴隶,甚至是几代人的后代在主题和标题都谁财产是既定的,所以一个儿子或任何其他的成员,甚至作为一个成年人,没有自己的任何东西,直到他被从会员发布的解放。家长是负责所有负债发生的任何成员。这些早期的罗马房子像盛行的系统日本直到最近。但是在日本众议院的领导人只有一个继任者,罗马家长十二铜表法的系统下被尽可能多的新的成功隋heredes即:人的死亡的主要释放他的权力,因此成为人隋占有。如果一个房子首席死了没有幸存下来的隋heredes,十二铜表法的法律提供了房地产()可以通过最近的男系亲属的relative-i.e。,人与被继承人的男性血统谁会接近他。如果没有这样的人,那么房地产可以有外邦人,他们似乎已经clanlike组组成的所有后代的真实或虚构的祖先,显然已经不再扮演重要角色在罗马社会甚至十二铜表法。继承似乎已经对这样的安排不满意,成为习惯,甚至道德消除其进入、宗教和政治责任遵守执行的证明。的名字“遗嘱继承”(successio ab intestato)表明,死亡没有了构成一个特殊的情况。

作为罗马成长为一个帝国,十二铜表法的系统变得越来越不满意。在意义的古代消退;通过女性的关系来扮演的角色意识通过男性的人;和妻子主要不再是主题的丈夫或丈夫家的族长。适应法律的新结构的家庭,第一次的正面司法系统,执政官,然后由帝国立法。但变化也是杂乱无章和不认真的。在最后阶段,无遗嘱死亡法律成为这样一个拼凑,在543年和548年ce皇帝东罗马帝国皇帝觉得有必要做一个全新的开始。通过小说(Novellae宪法Codicem,国法大全的一部分),无遗嘱死亡成立的新秩序。死者的亲属被分为四类:(1)被继承人的后裔,(2)被继承人的祖先,他的兄弟姐妹的血,和兄弟姐妹的孩子满血,(3)被继承人的一半血的兄弟姐妹和孩子们这样的兄弟姐妹,和(4)络脉被继承人的有关他最近的等级血缘关系。更遥远的班上没有人成功只要被继承人是靠前类的一个成员。幸存的配偶站在外面的四类亲戚。他或她只是成功如果没有相对。只要任何相对,无论多么遥远,可以发现,家族财富是不能转移的血统。但是一个寡妇的需要通常照顾了嫁妆给丈夫,通常是通过她的家人,的时候婚姻后,被她的丈夫的死亡。的特殊情况,即“穷寡妇”。没有嫁妆,一个寡妇分享在房地产提供了。分布在同一个类的成员没有在各方面不明确由查士丁尼的文本,所以几点仍然是有争议的。

普通法

查士丁尼的方案是有影响力的练习英语教会法院在处理个人财产。但在英国生存的配偶更慷慨地对待。一个幸存的丈夫对妻子不需要成功的个人财产在她的死亡。唯一例外的诉讼财产不减少占有(即。、负债由于妻子没有支付),他已经拥有她所有的个人财产的婚姻。但是英语定制根据你丈夫给寡妇三分之一的房地产如果他被后代存活下来,如果他被其他亲戚幸存下来一半。英语教会法庭实践还澄清了一些点,在查士丁尼敞开编纂,放弃全血的兄弟姐妹之间的区别和一半的血液(尽管在继承法不动产应用的世俗的法院,后者仍除外)。英国教会法典的练习1670年法令的分布。这反过来又成为国家立法的模式美国,虽然国家法律在许多方面显示相当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