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

各国选择在一些领域进行合作,而不仅仅是分配和管理主权的权利。

公海而且海底

传统上,公海以外领海的国家被认为是对所有人开放的,不能被挪用。公海的定义自各种海洋区设立以来已有所改变,因此现在公海被认为是不包括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水域独家国家的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家的群岛水域。

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各国享有航行和飞越自由,享有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进行科学研究和捕捞的自由。对于公海上的船舶,管辖权由船旗国(即特定船舶悬挂其国旗的国家)行使。然而,军舰有权登上被怀疑从事海盗活动的船只奴隶贸易,或未经授权的广播。还有一种权利“紧追不舍”,但追击本身是连续的,从追击国的领海或经济区进入公海,以扣押涉嫌违反有关沿海国法律的船舶。

国际海底(即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其部分地区据信富含矿物,不受国家拨款支配,并被指定为“人类共同遗产《关于海床的原则宣言》(1970年)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法条约。在国际海床,也被称为“该区域”的活动预计将在集体各国利益共享,各国利益共享。

外太空

外层空间超出了目前尚未确定的一个国家主权的上限空域.196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一项决议宣布,所有国家都可以免费勘探和使用,不允许国家拨款。的外层空间条约(1967)重申这些原则并规定,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应为了所有国家的利益而进行。的月球条约(1979)规定月球和其他天体非军事化,并宣布月球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遗产”。还签署了若干关于空间物体(1972年和1974年)和营救宇航员(1968年)的协定。

南极洲

南极条约《公约》(1959年)防止南极大陆军事化,并在条约有效期内暂停各国的领土主张。但是,由于它没有规定终止的机制,因此建立了一个持续和不限成员名额的制度。还有各种保护南极洲的协议环境

保护环境

因为国家责任的规则要求归因对特定国家的不法行为——在损害环境的案件中很难最终证明这一点——人们认识到,保护环境必须通过个别国家责任以外的方式来完成。相反,采取了国际合作的办法。有几种污染物例如,各州已同意逐步降低其允许排放的限制。

斯德哥尔摩宣言(1972)和里约热内卢宣言(1992),由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要求各州确保在其管辖范围内的活动不会对其他州或地区造成环境损害。其他协定处理了就潜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早期协商、通报现有问题以及更广泛地使用环境影响的需要评估.其中一些协定也建立了监督和监测机制,包括《远距离越境空气污染公约》(1979年)、《海洋法条约》、《维也纳保护臭氧层公约》(1985年)、《公约》修改《陆源污染海洋公约》(1986年),《环境影响公约》评估在跨界上下文(1991)《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2)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1997)。

国际法中的非国家行为者

个人

历史上,国家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然而,在20世纪,越来越多的国际法致力于界定个人的权利和责任。国际法所规定的个人权利详列于各人权文书和协议。虽然《联合国宪章》中提到了保护人权,但这一进程的主要引擎是人权理事会世界人权宣言(1948);UDHR)。《世界人权宣言》得到一系列令人印象深刻的国际条约的补充,其中包括《世界人权宣言》《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1965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66)《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66)《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979)《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1984),和《儿童权利公约》(1989)。除《灭绝种族罪公约》外,这些协定还设立了监测委员会,根据具体协定的条款,这些委员会可以审查要求各国提交的定期报告,发表一般性和针对国家的评论,并接受个人的请愿。反对委员会酷刑可自行动议展开调查。这些公约所保护的广泛权利包括生命权和正当程序,免于歧视酷刑,言论和集会自由。权利民族自决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受到《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的保护。此外,联合国还建立了一系列保护人权的机构和机制,包括人权委员会(2006年由人权理事会取代)。

区域一级也有保护人权的措施。最完善的系统是由《欧洲人权公约》美国有40多个州,还有一个可以审理州际和个人申请的法院。其他例子有《美洲人权公约》,其中有一个委员会和一个法院,以及《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1982年),其中有一个委员会,并正在建立一个法院。

国际法除了赋予个人的权利外,还赋予他们责任。特别是,在Nürnberg宪章(1945年)和随后设立的起诉纳粹战犯的法庭之后,个人受到国际刑事责任,并直接承担责任违反国际法,而不考虑国内法律因素。个人责任在日内瓦公约还有额外的协议并由成立南斯拉夫战争罪法庭的法规(1993年)确认并生效卢旺达(1994),两者都起诉、定罪和判刑被指控犯有战争罪的人。罗马规约国际刑事法院该公约于2002年生效,还规定了个人国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