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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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企业、合作或联盟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或组织基于共享专业知识或资源来实现特定的目标。这个词合资企业通常用于商业活动由多个公司,哪个住通过合约地分享他们的资产定义的规则和随之而来的风险和收益的联合行动。的公共部门经常扮演的角色伙伴的合资企业,开发协议与外部公司或组织实现特定的目标。
合资企业是不同于其他形式的组织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如合并或者简单的合约安排。合作伙伴的合资企业保持一个单独的法律身份,但如何遵守协议分享的股本,责任,和利润的关系。当公共部门参与合资企业,它通常被称为一个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和涉及公共部门投资和专业知识与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公私伙伴关系可能涉及一系列的建设活动基础设施和科学研究在运行一个组织有合作。虽然这些类型的伙伴关系一直存在,他们变得越来越普遍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和许多先进工业国家开始了重要的合资企业与私营部门建设医院和公共交通系统和投资新技术。合资企业也普遍在发展中国家,通常是由外国政府和明确地提升非政府组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和专项基金。联合合资企业经常对公共部门的吸引力,因为他们允许私人资金的注入和专业知识在追求公共目标。
然而,合资企业涉及公共部门提出问题的本质问责制和国家责任的范围。在进入一个与私人公司合作,公共部门的角色是定义为一个投资者和合作伙伴。而不是直接生产商品或服务或代理通过一个正常的合同,公共部门从事与公司更广泛的合同安排。结果,“公共性”的风险往往是体系管理的商品或服务可能共有,公共和私营部门。这种情况可以质疑政治问责制的性质和范围为公共行动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合资企业替代直接形式的责任问责的好更以市场为基础的形式通过合同操作;然而,长期或更广泛的性质的合同意味着公共部门不仅仅是扮演的买家市场的商品或服务,但球员。持批评态度的议员认为,这种双重角色很难维持,因为政府对其行为承担政治责任,超出合同结构,这意味着它可能会继续承担风险和降低政治控制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