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和控制
法官的独立性
至少自古典希腊以来,一个反复出现的政治主题就是需要一个法治政府而不是人治政府。实际上,作为20世纪的英国法律哲学家尤利乌斯·斯通观察到,社会的需要既有法律的政府,又有人的政府,并要求法律自治在实践中常常被看作是对律师不受不当政治影响的自由的要求。对自治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司法独立方面;民主国家特别是刻苦在培养一种尊重的精神和传统司法独立.政府结构的细节宪法担保倾向于这一方向,为立即解雇法官设置障碍,根据综合收入收取他们的工资,并禁止非正当地授予司法职能构成法院。
特殊的位置司法在宪政国家通常被认为是一个方面三权分立,但也应考虑到它与法律专业结构的关系。从罗马帝国晚期开始,就承认从事法律实践监管执业职业的绝大部分已习惯性地归属于司法部门。此外,无所畏惧地为客户说话的职责往往需要律师的勇气提倡在面对政治威胁时,这些威胁也是针对法院在辩护人出庭之前,还需要司法勇气。于是,整个法律界被视为捍卫“法治”反对政治政权。
然而,司法独立的问题有时可以在上下文法官和辩护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在大陆法系,法官经常受制于强大的公司纪律在他们自己的领域内,他们与倡导者之间,以及他们与大学教师-评论员之间,可能会出现分歧。这些差异可能与问题有关法律道德特别是辩护人与当事人认同的限制,或法律理论问题;这样,法官就容易被认为代表“国家”,而法律的提倡者和教师则被认为代表法律的自主权。在英国衍生的体系中,法官不太受公司纪律的约束纠纷律师更有可能出现与个人法官和高度个人化。即使是在稳定的国家法治司法和职业的独立性得到尊重,律师的标准和语调与政治管理之间就没有那么戏剧化的紧张关系。对于律师来说,政策在很大程度上隐藏在那些主张中构成规范体系,通常涉及到法律推理的定义和过程推理来自这些命题本身的主体,而不是直接来自规范所支持的政策。在法律界内部,尤其是在20世纪,经常有人反对这种“逻辑”,但它仍然是律师们最常见的思维方式。如果没有大量的法律推理,人们是否还能谈论“法治”,这是值得怀疑的概念上的在风格。另一方面,政治家和管理者更有可能直接从政策和目的以及与实现这些目的有关的考虑进行推理。这种方法上的分歧通常可以通过提及两国之间的紧张关系来说明警察警官,确信他抓住了罪犯只想把他关进监狱,还有律师和法官,他们坚持需要“依法定罪,这可能涉及应用在警察看来是人为的甚至荒谬的证据规则。在严格的宪法制度中,有司法审查在立法方面,政客们可能会对律师将政治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的方式感到不满。在许多现代国家,有一种趋势,即把某些种类的争端从法院和律师那里移走,而把它们的决定权交给行政机关,在这些行政机关之前,律师是没有资格出庭的,这样就可以逃避所谓的“司法”枯萎病法律推理的:法律推理的;与以往一样,支持恢复“法治”和律师的反应也屡见不返。在此类纠纷中,往往很难区分反映法治必要特征的律师态度与仅仅反映特定律师或其客户暂时私利的律师态度。
酒吧的独立性
独立性对律师本身来说也是一个问题,通常涉及经济方面的考虑,如果不是更多的话,也可能涉及政治方面的考虑。在美国一些重要的学者认为,在其他自由民主的国家,律师行业发展得很好,但在较小的程度上,律师行业已经逐渐丧失了将法律实践与商业行为区分开来的品质,其中最显著的就是独立于其客户。他们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法律服务市场的性质有关。
不仅律师的数量显著增长(美国现在有100多万),而且这种增长在大型律师事务所最为明显,这些律师事务所的成员已经习惯于年收入远远超过20世纪中后期的前辈(甚至考虑到通货膨胀)。与此同时,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客户在此期间,这些人(尤其是在商界)更多的是自己处理法律工作避开与外部律师事务所的长期关系,有利于更多的临时安排。此外,最近,所谓的多学科实践(如提供法律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非传统的法律和商业建议提供者(如咨询公司)加剧了对客户的竞争。
学术批评人士认为,上述经济变化削弱了律师行业的独立性,因为律师更难(至少成本更高)与客户保持适当的距离。有人认为,这种距离很重要,因为它能让律师给客户最好的判断——即使这涉及到批评客户的计划,以及为更广泛的公众利益履行他们的责任。据一些观察人士称,这些变化也在更广泛的社会意义上影响着律师行业的独立性,因为律师不愿意接受不受欢迎的客户,不愿意花时间从事公益工作,也不愿意更广泛地参与公民活动。当然,其他评论人士并不为这些转变感到惋惜,而是将其视为法律服务向更加合理化方向发展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