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则在启蒙运动和现代
其他学术思想家,包括方济会的哲学家约翰兔褐司各脱(1266 - 1308)威廉。奥克汉(c . 1285—1347/49)和西班牙的神学家旧金山苏亚雷斯(1548 - 1617),强调神的旨意,而不是神原因的来源法律。这种“唯意志论“罗马天主教的影响法学的反对改革在16和17世纪初,但Thomistic学说后来恢复和增强,成为教皇博览会的主要哲学基础的自然权利的社会教学教皇吗利奥十三世(1810 - 1903)和他的继任者。
在一个划时代的吸引力,•格(1583 - 1645)声称国家受到自然法则。而他的加尔文主义的约翰内斯Althusius(1557 - 1638)是从神学教义缘分阐述他的理论的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格劳秀斯坚持的有效性自然法则“即使我们假设…上帝不存在或不关心人类事务。“几年后托马斯霍布斯(1588 - 1679),从野蛮的假设“自然状态”中,每个人在战争而改变性取向,都比人的“清白”住在圣经伊甸园定义自然的权利(法律自然)“每个人自由使用自己的力量保护自己的性质,也就是说,的生活,“和一个自然定律(lex法则)为“规则或一般规则发现的原因,由一个男人禁止这样做这是破坏性的。”然后他列举的基本规则可以建立和平和社会。因此,格老秀斯、霍布斯站在一起的“自然法则的学校”,符合的倾向启蒙运动,试图构建一个法律的理性演绎的大厦假设“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统治者与臣民之间的同意。约翰·洛克(1632 - 1704)从霍布斯的悲观程度的描述自然状态作为一个国家的社会,自由和平等人已经观察了自然法则。在法国Charles-Louis de Secondat孟德斯鸠(1689 - 1755)认为,自然法则是presocial和优越的宗教和国家让-雅克·卢梭(1712 - 78)提出了一个野蛮人在隔离和驱动的“理由”前两个原则:自我保护和同情他人的痛苦(天生的反感)。
吸引的信心自然法则显示17到18世纪的作家如洛克、作者的美国《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作者宣言的人与公民的权利蒸发在19世纪早期。的哲学的伊曼努尔康德(1724 - 1804),以及功利主义的杰里米·边沁(1748 - 1832),削弱认为“自然”的来源道德或法律规范。然而,在20世纪中期,自然法的复兴,引发了广泛的相信纳粹政权的阿道夫•希特勒统治德国从1933年到1945年,已经是无法无天的,尽管它也被大量的积极的法律的来源。在之前的几个世纪中,需要挑战的不公正的法律特定状态的欲望调用规则的正义是自然的,而不仅仅是传统的。然而,19世纪的怀疑关于调用自然的道德和法律规范仍然强大,和当代作家几乎总是谈到人权而不是自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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