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oinstitution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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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oinstitutionalism,也拼作neo-institutionalism,也叫新制度主义的研究方法政治科学,经济学、组织行为学和社会学在美国探讨了制度结构、规则、规范和文化当个人是政治机构的一部分时,限制他们的选择和行动。这样的方法在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政治学者中变得非常突出。所谓的新制度主义结合传统主义学者的兴趣,他们专注于研究正式的制度规则和结构,与behavioralist学者们研究了个别政治行为者的行为。
历史
从20世纪30年代到50年代,传统主义学者主导了政治科学纪律尤其是在美国。这些学者最感兴趣的是研究作为政治和政府机构基础的正式结构和规则,如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传统主义研究在本质上通常是描述性的,主要使用定性方法,通常不使用广义理论来根据更大的理论视角进行观察。通常,传统主义学者非常规范地描述政治机构应该如何运作,而不是经验研究事物在实际中是如何运作的。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政治科学家开始远离对政治制度的关注,而几乎只研究个人政治行为者的行为。那所谓的行为或behavioralist革命努力使政治研究更加科学,定量方法逐渐成为政治科学的主流方法。例如,行为主义者会关注个别法官的具体决定或团体的个别成员做出的选择国会而不是在规则和结构上法院以及国会在更广泛的政府体系中的作用。他们希望政治科学家能够发展出广泛的理论方法,这些方法将被定量的实证方法所验证,从而使政治科学远离学科的历史,法律和哲学,而是让它更接近经济学、社会学等科学方法心理学.
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许多政治科学家开始质疑,这门学科是否应该继续忽视传统主义者对政治制度的兴趣,但又不能放弃行为主义者在研究个人选择时所得到的经验。他们还担心行为主义只能让这个领域走这么远,也许从这种方法中学不到更多东西。因此,一场“后行为主义”运动——新制度主义——兴起了,其部分目的是将制度研究带回这门学科。
新制度主义方法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早期到中期。通常被认为是新制度主义的两位主要创始人,美国政治学家詹姆斯·g·马奇挪威政治学家约翰·p·奥尔森发表了一篇很有影响力的文章。”《新制度主义:政治生活中的组织因素》(1984)制度的再发现:政治学的组织基础(1989)。他们继续主张进一步的制度分析民主治理(1995)。在每一篇文章中,马奇和奥尔森都认为,政治科学家需要重新发现制度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政治制度中个人政治行为者的行为。换句话说,根据这些作者的说法,研究个人政治行为而不考察对这种行为的制度约束,会让学者们对政治现实有一种扭曲的理解。
新制度主义的潮流
政治制度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其中一个原因是新制度主义的方法包括各种各样的互补,但明显不同,方法.新制度主义至少有三个分支: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和历史制度主义。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起源于经济学和组织理论,它将制度视为规则和激励的系统。规则是有争议的,这样一个政治行动者群体就可以对另一个政治行动者群体施加影响。政治决策是通过建模假设和博弈理论随着挑战者和政治权力的持有者相互争斗。因此,理性选择学者通常关注特定时间框架内的单一机构,尽管有些人是跨时间考察机构的。
社会学制度主义
这一流派起源于社会学、组织理论、人类学,文化研究,强调了制度文化的概念。这一流派的学者认为制度规则、规范和结构并不是天生理性的或由他人决定的效率而是一种文化建构。他们倾向于看角色神话仪式在创造制度文化中的作用,以及符号系统的作用,认知脚本和道德模板。有时,他们采取一种规范的(通常的和习惯的)方法来研究政治制度,他们往往模糊了制度和政治制度之间的界限文化.他们的工作往往集中在组织及其参与者的社会和文化合法性问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