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科
逻辑与语言学、心理学、法律和教育的关系在这里被考虑。
语言学
兴趣的复兴语义20世纪60年代后期,理论语言学家对逻辑学和语言学理论的相互关系也产生了兴趣。人们还发现,某些语法问题与逻辑学家的思维方式密切相关。概念和理论。语言学和“自然逻辑”的近乎同一性被这位美国语言学家所宣称George Lakoff。在这一领域的许多相互冲突和有争议的事态发展中,也许可以特别提到美国语法哲学家杰罗德·j·卡茨(Jerrold J. Katz)等人对诸如可分析性等基本逻辑概念进行了语言学表征;蒙塔古在内涵逻辑的基础上提出的“普遍语法”;一些逻辑学家和语言学家认为,语言学家所称的“深层结构”应该等同于逻辑形式。具有较少争议性的是广泛而富有成效地使用递归函数形式语法和语言使用者的形式模型中的逻辑理论和相关领域。
心理学
虽然逻辑学所研究的“思维规律”并不是经验心理学家的概括,它们可以作为概念上的心理学理论框架。也许最近最著名的这种理论的例子是20世纪中期大规模的尝试皮亚杰他是瑞士心理学家,通过参照儿童能够掌握的逻辑结构来描述儿童思维的发展阶段。
在心理学的其他领域,逻辑主要被用作各种模型的组成部分,这些模型使用数学思想或来自自动机或其他领域的思想信息理论.然而,大规模的直接使用是罕见的,部分原因是上面关于逻辑和信息的部分提到的问题。
法律
在法律中使用的各种各样的论证中,有些是有说服力的,而不是严格的逻辑,而另一些则例证了不同的程序应用逻辑而不是纯逻辑的公式。对“律师逻辑”(1588年这门学科被称为Logike)的考察也揭示了属于上述各个逻辑部门的各种论点。然而,这样的调查似乎并没有捕捉到最典型的法律概念化,只有一个例外,即由韦斯利·纽科姆·霍菲尔德是一战前的美国法律学者,他提出了他所谓的基本法律概念.虽然这一理论最初以非正式的方式提出,但它与最近的理论密切相关道义逻辑(在某些情况下与适当的因果概念相结合)。甚至一些明显的困难是两种方法所共有的:道义逻辑学家的例如,一个通常被认为过于薄弱的许可概念,实际上是霍菲尔德特权概念的概括。
教育
几个世纪以来,逻辑一直是普通学校课程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但在20世纪上半叶,逻辑实际上从自由教育中消失了。然而,它已经在学校课程中取得了重大进展,作为20世纪60年代开始相当普遍使用的新数学课程的一部分,它通常包括命题逻辑和数学的元素集理论.逻辑也很容易适应计算机教学,并已用于计算机教育的实验。
Jaakko J. Hintik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