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发展
古代的影响
古代就有对政治的分析文化在许多思想家的著作中,包括孔子(551 - 479公元前)在中国及慕克吉先生(300年蓬勃发展公元前)在印度。历史学家的著作伊本Khaldūn(1332 - 1406)北非极大地影响了阿拉伯语世界的政治研究。但对政治最全面的解释在西方。一些人认为柏拉图(428/427-348/347公元前),他理想中的马厩共和国仍然能产生深刻的见解隐喻他是第一位政治学家,尽管大多数人认为亚里士多德(384 - 322公元前),他介绍经验把观察纳入政治学的研究,才能成为这门学科真正的奠基人。
亚里士多德的学生收集了158篇希腊文的描述城邦亚里士多德用它来阐述他著名的六重类型学政治制度.他通过统治的人数(一个人、少数人或许多人)和形式是否稳定来区分政治制度合法的(为了所有人的利益而统治的统治者)或腐败(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统治的统治者)。包括合法系统君主政体(由一个规则),贵族(少数人统治)和政治(多数人统治),而相应的腐败形式是暴政,寡头政治,民主.亚里士多德认为民主成为最糟糕的政府形式,尽管在他的分类中这意味着暴民规则.最好的政府形式,即政体,在当代看来,类似于高效、稳定的民主。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有先见之明地指出,一个政体在中产阶级规模大的情况下运行得最好,现代实证研究证实了这一点。亚里士多德的分类经历了几个世纪,仍然有助于理解政治制度。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专注于完善城邦(城邦),一个微小的政治实体,对希腊人来说意味着社会和政治制度.亚里士多德的学生征服了地中海世界亚历山大大帝(336 - 323公元前),在他死后,他的帝国在他的将军们之间的划分带来了巨大的新的政治形式,在这种形式中,社会和政治制度被视为独立的实体。这种转变需要对政治有新的理解。希腊化的思想家,尤其是斯多葛学派,断言了一个存在自然法则平等地适用于所有人;这种观念成为罗马法律主义和基督教平等观念的基础(看到恬淡寡欲).因此,罗马演说家马库斯·图利乌斯·西塞罗(106 - 43公元前),他深受斯多葛学派值得注意的是,他相信所有人,无论其财富或国籍,都享有平等道德的价值。
早期的基督教思想家,比如圣奥古斯汀(354-430),强调基督徒对上帝和世俗统治者的双重忠诚含义“天上的城”比地上的城更重要,更持久。随之而来的是超凡脱俗鄙视对政治。八个世纪以来,亚里士多德的知识在欧洲失传,但被阿拉伯哲学家如īal-Fārāb(c . 878—c。950)和阿威罗伊(1126 - 1198)。大约在1200年之后,摩尔人在西班牙对亚里士多德的翻译使欧洲思想重新焕发了活力。圣托马斯·阿奎那(1224/25-1274)基督教化亚里士多德政治赋予它道德目的。阿奎那借鉴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即人类既是理性的又是社会性的,国家是自然产生的,政府可以在精神上改善人类。因此,阿奎那赞成君主制,但蔑视暴政,认为国王的权威应该受到法律的限制,并用于国家共同利益.意大利诗人和哲学家但丁(1265-1321)在论帝制》(c。1313;在君主制一个单一的世界政府。同时,哲学家帕多瓦的马西利乌斯(c . 1280—c。1343年),在Defensor奶嘴(1324);“和平卫士”),通过将国家提升到教会之上,成为法律的始作俑者,引入了世俗化。因此,马西利乌斯提议选举立法者,他被列为重要的现代化推动者。
早期现代发展
第一位现代政治学家是意大利作家尼科洛•马基雅维里(1469 - 1527)。他臭名昭著的作品王子(1531)论文原本是献给佛罗伦萨统治者的洛伦佐·迪·皮耶罗·德·美第奇他就获得和把持政治权力的最佳方式,向现任和准王子提出了不道德的建议。马基雅维里的政治哲学它完成了马西利乌斯开创的政治世俗化,其基础是理性而不是宗教。马基雅维利是早期的意大利爱国者,他相信意大利可以统一,只有那些无情而专一的君主才能驱逐外国占领者,这些君主拒绝对他们的权力进行任何道德约束。马基雅维利引入了现代权力的概念——如何获得权力以及如何使用权力——作为政治的核心,这一观点为今天的人所认同国际关系“现实主义者”,理性选择理论家等等。因此,马基雅维利与亚里士多德并列,成为政治的奠基人科学.
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还将权力置于他政治分析的中心。在利维坦;或《联邦、教会和民事的事项、形式和权力》(1651年),完成近年底英国内战(1642-51),霍布斯概述了人类如何被赋予自我保护的自然权利,但生活在无政府状态下,而没有提及全能的上帝自然状态会被暴力死亡的恐惧所驱使公民社会并屈服于单一主权权威(君主)确保他们的和平与安全社会契约-一个实际的或假设公民与统治者之间的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1632-1704),他也见证了英国内战的动荡光荣革命(1688-89)——他在其颇具影响力的《文官论》二篇(1690年),人们通过社会契约组建政府,以保护他们不可剥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自然权利。他进一步主张,任何不能保障公民自然权利的政府都可以被推翻。洛克的观点是一股强大的力量知识18世纪的生活殖民时期的美国而且构成美国人的哲学基础独立宣言(1776),其中许多起草者尤其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他们对洛克的著作非常熟悉。
如果霍布斯是保守的契约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洛克,然后是法国哲学家让-雅克·卢梭(1712-78)是激进的。卢梭的社会契约论(1762)建立了一个公民社会,在这个社会中,独立的个人意志结合在一起,作为“共同意志”进行管理(的幻想)的集体这凌驾于个人意志之上,"强迫一个人获得自由"卢梭的激进观点被法国革命者和后来的极权主义者所接受,他们扭曲了卢梭的许多哲学课程。
孟德斯鸠(1689-1755),一个更务实的法国哲学家,对现代比较政治学做出了贡献法律的精神(1748)。孟德斯鸠在英国的逗留使他确信,英国的自由是建立在分离和自由的基础上的力量平衡之间的议会还有君主政体,这一原则后来被美国的制宪者所采纳美国宪法(看到三权分立;权力制衡).孟德斯鸠还对治理进行了创新分析,为每一种形式的政府分配了一个有活力的原则——例如,共和政体基于美德,君主政体基于荣誉,专制政体基于恐惧。孟德斯鸠的分析得出结论,a国家的政府的形式不是由政府决定的轨迹政治权力,而是他制定公共政策的方式。
苏格兰经济学家和哲学家亚当•斯密(1723-90)被认为是古典经济学的奠基人自由主义.在《国家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探讨》(1776年),他认为国家的作用应该主要局限于执行社会契约自由市场.相比之下,经典保守主义英国国会议员埃德蒙伯克(1729 - 1797)认为,既定的价值观和制度是所有社会的基本要素,试图摧毁这些价值观的革命(如革命)法国大革命)把人们引向非理性的冲动和暴政。伯克因此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心理学或文化见解:政治制度是一个活的有机体,它成长了几个世纪,依赖于在其主体中逐渐建立起来的合法性意识。
政治学的早期发展也受到法律.法国政治哲学家琼博丹(1530 - 96)清晰的表达一种理论主权观看状态作为某一特定地区法律的最终渊源。博丹的工作是在现代国家刚开始发展的时候进行的,它为国家政府的合法性提供了一个理由,这个理由一直被激烈地捍卫到今天。许多政治学家,尤其是国际关系领域的政治学家,发现博丹的观点主权用于表达国家的合法性和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