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主权
美国历史上的政治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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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主权,也叫寮屋主权,在美国历史上这是一个有争议的政治学说,根据这一学说,联邦领土的人民应自行决定他们的领土是作为自由州还是奴隶州加入联邦。它的敌人,尤其在新英格兰他称之为“寮屋主权”。
它首先应用于组织犹他州而且新墨西哥1850年的领土。它最重要的应用是随着美国参议院通过的一项法案。斯蒂芬·道格拉斯的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1854年,废除了禁止奴隶制北纬36°30′(在北纬36°30′建立1820年密苏里妥协案).随后发生的争夺控制权的暴力斗争堪萨斯地区(看到堪萨斯内战)说明了流行的失败主权作为该国支持奴隶制和反对奴隶制派别之间达成协议的可能基础。另请参阅斯科特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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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民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