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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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然论,在诡辩,一个行动基于原则前提,当一个不知道是否一个动作是罪恶的,是允许的,他可能依赖“可能的意见”为其允许即使更多可能称之为罪恶的意见。意见被认为是可能的如果声音,逻辑支持者的论据可以引用(内在概率)或者如果承认当局给它支持(外在概率)。
在1577年制定的Bartolome de Medina多米尼加基督教修士的萨拉曼卡,西班牙盖然论是开发的耶稣会士。詹森主义者,他们认为,在可疑情况下的良心一个人应该遵循视图——更安全也就是说,允许(tutiorism严格)第三仁慈的耶稣会忏悔神父导致松弛道德。过度的盖然论被教皇谴责亚历山大七世(1666、1667)和更有力的教皇无辜XI (1679)。
Probabiliorism,留宿的意见后,主要是在18世纪之前制定的equiprobabilism(两种等可能的意见可能是)的道德神学家阿方索Maria de Liguori说道,医生的罗马天主教会。
在一个更广泛的上下文,Carneades,的头之一柏拉图的学院(2世纪蓬勃发展公元前),受到他的希腊人提倡一个知识怀疑他们认为,使人无法任何行动。Carneades回答说,“概率”(“认可”)是一个日常生活的实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