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的事实
媒体

形式的版权

图书出版从根本上取决于版权,这是唯一正确的复制或生产工作,承认作者出版商通过相互协议。没有这个元素的垄断,是不可能让一个出版商贸易。也保证一个作者,他合法权益,防止使用材料不公平的补偿。过期的版权,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表的工作问题没有支付给作者和他的继承人。版权是一次简单的和不可分割的;许多替代然而,形式的文本复制了。剥削是由个人条款的协议。这些子公司的权利可能简要总结。美国权利的英国书为一本书的美国和英国的权利来源可以被证明是非常有利可图的。虽然一本书通常有最大的销售在其原产国,在某些情况下,它甚至更好。丰富的美国市场给了它一个特定的吸引力几乎所有其他国家的出版商和作者。翻译权已经成为一个有价值的额外的收入来源,特别是建立的伯尔尼公约

所有签字国同意未发表的作品的版权保护公民的其他成员国和所有的工作在公约国家首次出版。虽然很多书可能获得不超过几百美元从翻译的权利在一个国家,一些世界畅销书,作者的国际地位,几乎每个国家的需求,新的或旧的,翻译,然后,巨大的收益。平装书的权利更畅销的书,无论是小说还是事实,通常提供给的一个主要平装书的房子,在大多数大型国家繁荣。畅销书的平装房屋之间有激烈的竞争,并提出在七位数可能提供原始的出版商,他通常控制重印的权利。原出版商还规定平装可能出现的最早的日期;作为一个规则,这是首次出版后不少于12个月。权利串行出版可以出售在几个部门:第一串行权利,可以获得的最好的价格从首都发行量较大的报纸或杂志,可能允许出版的数量的部分出现问题这本书的前几周,或者序列化“跨越”这本书的出现,一些部分,其余部分。第二系列的权利,更少的报酬,还可以收益率有用的总结:第一个序列化已经发生后,小论文在这个国家的其他地方,或在其他国家相同的语言是口语,可以使用这本书。消化的权利,他们的盟军浓缩的图书版权,代表另一个利润丰厚的子公司使用普遍受欢迎的书。

读书俱乐部权利也在那些出版商可以利用;费用收到俱乐部也与作者共享。广播电视权利主要感兴趣书籍出版商的可能性将书和它的作者大部分公众的注意,而不是支付的金额。作为一个规则,必须有从文本如果直接报价广播公司支付任何出版商。与作者的一次电视采访中,包括看到书的一个拷贝,具有十分重要的宣传价值,作者甚至可能收到费用的外表,但这不是这本书的收入的一部分。如果作者能放电影有关的书,这将是在适当的利率为电视付费使用。在广播广播,阅读一本书的系列是最合算的可能性;另一个是它的全部系列改编成戏剧。当然,后者还在电视上更有价值。这样的新书的使用越来越频繁;在过去的这治疗更经常赋予作品的经典地位。戏剧和电影的权利有重要小说,传记,和其他一般的书籍,但只有一小部分1%的出版可以利用这些手段。从出版商的立场来看,这是合理分享所得的这些权利,因为他们从出版商的努力结果。

最后集团子公司的权利,权利的机械复制电影显微照相、静电复印术,磁带或光盘记录、视觉和声音,或任何其他技术的越来越多的担忧的出版商。Dry-copying机器,容易操作,发现在世界各地在公开场合,大学,学校图书馆,虽然通常只有单一副本可以合法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私人的研究中,这是一个简单的事,虽然非法,跑副本的长提取,然后让它不必要的购买这本书的多个副本。同样的,缩微胶片使一个副本,以满足许多用户,减少了这本书的副本数量必须保持在一个图书馆。只要材料来源于一本书的形式,然而,出版商必须保留所有形式的繁殖感兴趣的资源促进实验和想象力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