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税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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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税,原来是税在土地值提议作为政府收入的唯一来源,旨在取代所有现有的税收。
这个术语本身和现代单一税运动起源于美国经济学家的发表亨利·乔治的进步与贫困在1879年。该提议在随后的几十年里获得了大量的支持,但随后在民众中的吸引力逐渐下降。
支持者认为,既然土地是一种固定资源,那么土地的价值就会降低经济租金是经济增长的产物,而不是个人努力的结果;因此,社会有理由恢复它,以支持政府的成本。他们接受了那位经济学家的观点大卫•李嘉图经济租金税不能提前征收。第二种观点是,接受单一税将使其他形式的税收变得不必要,而取消对建筑物的税收则可以刺激建设和经济增长.第三个优点是单一税种的简单管理。
批评人士发现,这项税收与通常的支付能力标准相悖,因为土地之间没有相关性所有权还有总财富和收入。此外,其他部分收入可能与地租一样被视为“不劳而获”。实际上,将土地价值和建筑物价值分开是非常困难的。
虽然没有人试图将土地税作为一种单一的税种,但几个司法管辖区已经适用了它们财产只对土地征税,而不是对土地和建筑物征税,或者对土地征税比建筑物更重。例子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和加拿大西部省份,以及美国的一些自治市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