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及公共场所政策

几个世纪以来,制定公共政策的主要因素是烟草产品被认为是烟草业的经济重要性。因此,尽管偶尔努力禁止烟草制品的生产,主要动力世界范围内烟草管制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烟草贸易的持续生存,并对其产品征税。具体的管制框架因国而异,但结果基本上是一样的:烟草不受其他产品所受的一般管制。在美国例如,烟草产品传统上属于酒精、烟草和火器管理局的管辖范围,却不受其他消费品所要求的最基本安全和健康标准的约束。然而,2009年6月,美国参议院以压倒性多数投票通过将烟草产品监管的权力转移到国家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从而使烟草受到与所有其他联邦监管的食品、药品和化学产品相同的健康标准。反吸烟法案被称为家庭吸烟预防和烟草控制法案由美国总统签署成为法律。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2009年6月22日。2016年,FDA最终确定了一项规则,将其权限扩大到包括雪茄在内的所有烟草产品,电子烟水烟,以及烟草。规则还介绍了规定防止向18岁以下的人销售电子烟、雪茄和水烟烟草,并要求所有新管制的烟草产品与2009年以来受管制的产品遵守相同的标准,包括所有受管制的烟草产品在包装上显示健康警告。

烟草监管的状况在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发生变化,当时英国皇家内科医师学院(1962年)和美国卫生部长(1964年)得出结论香烟吸烟引起的肺癌还有其他疾病。这些报告主要是基于快速越来越多的证据来自20世纪50年代对烟雾毒素的实验室研究和吸烟者疾病风险的人口研究。这些报告为基于科学的健康考虑成为制定烟草公共政策的重要因素铺平了道路。最初的努力往往针对具体问题,如如何焦油和尼古丁香烟应进行计量和宣传,在香烟包装上印制健康警告,并为年轻人制定预防吸烟计划。这些有限的努力通常受到烟草利益集团的阻挠或削弱。尽管如此,在许多发达国家,成年人吸烟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开始减少,特别是在美国、加拿大、瑞典和澳大利亚。与此同时,在许多欠发达国家,特别是在亚洲和非洲,吸烟的流行率正在迅速增加。到20世纪90年代,这些国家的死亡和疾病人数迅速上升,包括美国和加拿大在内的一些国家的青年吸烟人数开始急剧上升,这些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在减少吸烟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

20世纪90年代,几股潮流汇聚在一起,促成了重大的控烟政策倡议世界各地。当时的主流是大量的科学研究,这些研究证明了烟草的致命和成瘾性,甚至超出了烟草行业所能否认的范围。这包括有证据表明,环境中的烟雾不仅仅是一种烦恼——它对成千上万的不吸烟者来说是致命的,也是导致疾病的原因之一呼吸道疾病在孩子。第二种趋势是预计烟草使用将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巨大规模,这可以通过将保健资金转用于卫生保健部门来衡量治疗与烟草有关的疾病和工人生产力的损失。第三股潮流是政府和个人对烟草业提起的诉讼。这些诉讼揭露了数以百万计的秘密文件,这些文件显示烟草行业早就知道其产品是高度上瘾和致命的。最后,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环境中的烟草烟雾甚至对不吸烟者也是致命的,这促使人们努力限制和控制吸烟。这些努力进一步降低了吸烟率,使采取更强有力的监管行动成为可能。

因此,到20世纪末,有组织的运动已导致实施了广泛的烟草相关措施,包括提高香烟价格和限制其供应,限制广告,披露烟草使用对健康的影响信息,保护不吸烟者免受环境烟草烟雾的影响,以及规定烟草公司的制造标准。在许多国家实现这样测算,人均卷烟量消费比前几十年减少了很多。然而,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和整个世界,香烟消费继续增加。为了应对这一增长,世界卫生组织(卫生组织)和其他卫生组织在1990年代后期寻求加强协调一致的国际努力,以管制烟草产品。2003年,世卫组织通过了一项烟草控制条约,旨在作为烟草管制的国际框架。它被称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实施控制烟草业的营销,要求在烟草产品上贴上健康警告标签,并设法减少使用者和非使用者接触烟草毒素的机会。许多国家迅速批准了该条约,并于2005年初生效。虽然一些主要国家,包括美国和中国当时,美国尚未批准该条约,但超过三分之一的签署国批准了该条约,包括加拿大、日本、英国和许多发展中国家。(中国后来于2005年10月批准了该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