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原则

在利益原则下,税收被视为服务于私人交易中价格的功能;也就是说,它们帮助确定政府将进行哪些活动以及谁将为这些活动支付费用。如果这个原则可以实现,资源分配通过公共部门将直接回应消费者的愿望。

事实上,很难做到实现大多数公共服务的利益原则,因为公民通常不愿意为公共提供的服务(如警察部门)付费,除非他们可以被排除在服务的利益之外。效益原则最成功地运用在道路和高速公路的融资上,即征收汽车燃料税和道路使用费(通行费).以前的工资税金融社会保障也可能反映了福利和“捐款”之间的联系,但这种联系通常很弱,因为捐款不会进入为个人捐款人持有的账户。

经济效率

税收制度必须是有效的,这一要求源于税收制度的性质市场经济。尽管有许多相反的例子,但经济学家普遍认为,市场在对诸如此类的选择做出经济决策方面做得相当好消费生产和融资。因此,他们认为税收政策一般不应干预市场对经济资源的配置。也就是说,征税应该尽量减少对个人决策的干预。它不应偏袒或反对某一特定事物消费支出,特定的生产资料,特定的组织形式,或特定的行业。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主要的社会和经济目标可能无法实现优先级考虑到这些因素。例如,作为保护环境的一种手段,对污染征税也许是可取的环境

经济学家已经发展出衡量税收扭曲经济时产生的“过度负担”的技术决策.其基本概念是,如果价值2美元的商品因税收影响而被牺牲,以生产价值仅为1.8美元的商品,则有20美分的额外负担。一个更接近中性的税收体系会减少扭曲。因此,战后税收理论的一个重要发展是最优税收,即确定将超额负担最小化的税收政策。由于这一理论处理的是对经济系统高度程式化的数学描述,除了扭曲对某些领域的损害较小这一重要见解外,它无法为政策提供容易应用的处方供给与需求对这种扭曲不太敏感。也有人试图把分配方面的考虑纳入这一理论。他们面临的困难是没有科学正确的收入分配。

易于管理和遵从

在讨论税收的一般原则时,人们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即税收必须由负责任的当局管理。有效的管理有四个一般要求税法:清晰、稳定(或连续性)、成本效益和便利性。行政方面的考虑在发展中国家尤其重要,在这些国家,文盲、缺乏商业市场、没有帐簿和行政资源不足都可能妨碍这两者合规和管理。在这样的情况下成就了坎坷正义可能比不可行的微调的名义股本

清晰

税务法律、法规必须便于纳税人理解;它们必须尽可能简单(考虑到税收政策的其他目标),并且对纳税人和税务管理员都是明确和确定的。然而,确定性原则在今天比在那个时代得到了更好的坚持亚当•斯密随着我国税收专政现象的减少,每个国家都存在着远未被公众普遍理解的税法。这不仅会导致相当多的错误,而且还会损害诚实和对法律的尊重,并容易歧视无知者和穷人,因为他们无法利用受过良好教育和不受教育的人可以利用的各种合法的避税机会富裕的.有时,实现公平的努力造成了复杂性,破坏了改革的目的。

稳定

税法应该很少更改,如果有更改,应在税务部门内执行上下文全面而系统的税制改革,为公平有序的过渡提供充分的条款。税法的频繁修改可能会导致合规程度降低,或者导致试图弥补税法未来可能变化的行为——例如囤积提前增加了关税酒精饮料

成本效益

评估、征收和控制税收的成本应保持在与其他税收目标一致的最低水平。这一原则在发达国家是次要的,但在发展中国家和中过渡社会主义,在这些地区,合规和管理所需的资源是稀缺的。显然,公平和经济理性不应该为了什么而牺牲吗成本考虑。要尽量减少的成本不仅包括政府费用,还包括纳税人和私人财政代理人的费用,例如通过扣缴程序为政府收税的雇主。

方便

纳税应尽可能少地给纳税人带来不便,但不受高级税收原则的限制。政府通常允许付款并为填写纳税申报单设定了慷慨的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