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的财产
土地和它的乐趣
在现代民法法系系统,由规定发现在这两个产权保护和侵权部分的代码。普通法体系给业主同等保护,但通过法律侵权行为。因此,直接物理入侵别人的财产属于旧的侵权侵权行为。成功没有任何特殊损害的证据,只有却失败了,而狭义的请求等迫在眉睫的必要性(保护入侵者或他的财产)或不可避免的事故。
其他利益的土地,然而,获得更多符合条件的保护,必须屈服于合理性的检验。混杂的错误,从入侵的分支或根下降瓷砖或石板从附近的屋顶,覆盖的非晶侵权的私人讨厌的东西还包括过度振动等干扰,噪音,气味,和其他,更现代,污染的实例。重点不是无理性的被告的行为,侵权的疏忽,但原告无理性的干扰他的土地的使用和享受。统一的元素伤害的类型,和法律的总体目的是保护个人的权利享受他的土地的设施的总体框架内互让必要在一个日益拥挤的世界。
因此平衡利益冲突的关键特性,和无数的判断一个困难的法律领域。其特定的利益在于,连同其他分支的法律(例如,行政法和刑法),它可以帮助执行分区功能的使用土地;然而,试图利用它在保护环境没有,总体上很成功。总之这是一个古老的侵权部署应对现代发展,特别是北美系统。
任何干扰的重力原告的土地是一个主要的考虑。老英语决定仅仅区分土地合理的物质损失和干扰其使用和享受。distinction-not发现在任何严格的形式法系系统,然而,通常不可行;在某种程度上,它反映了过去的重视有形的形式的财产在无形的,它可能是不够的。干扰的持续时间也可能是至关重要的,暂时的烦恼在整个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当地的本质也被考虑在内。然而,这有混合效果。这无疑有助于维持农村和居民区对抗入侵的有害的交易;但它也允许增加工业污染。
更重要的目的活动抱怨,越大的趋势给予有效的授权立法菲亚特的麻烦。但nuisance-typically一个炼油厂的效果或机场受害者可能是灾难性的,常常达到间接征用土地。因此,存在或特别补偿行为宪法条款提供赔偿。
动产
法律提供广泛的保护专有的利益在动产。这可以使用专有解决涉及收回货物从他们的合法所有者或索赔损害赔偿动产受到侵权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故意干扰商品是不寻常的,因此通过一些系统接受专业治疗。大多数情况下出现在与受损的动产,这里的更现代的侵权过失经常应用,这个问题通常被补偿的程度。举个例子,如果一辆汽车在碰撞受损,其所有者将能够从违法犯罪者声称维修的成本。但是这样成本可以声称如果它超过采购类似的车吗?什么额外的运输费用期间维修或雇佣一个等效替代的费用吗?更有争议的是最近申请等损伤丢失或损坏假日后损坏车辆。虽然后者宣称往往被视为奢侈(至少超出了侵权法的能力),其他人往往是满意,偏僻的规则和合理性的溥测试(例如,受害人不能雇一个豪华汽车来取代受损的经济型轿车)。然而,在其他情况下,可能出现理论怀疑是否有干扰财产或经济损失。例如,如果一个运河导致用水池崩溃,被困但不损害一个容器,容器遭受财产损失的所有者或纯粹经济损失?或者如果消防部队警察隔离区域,剥夺其居民进入他们的汽车,他们遭受财产干扰?有时法院关注持续时间干预和治疗的长期剥夺等同于财产损失。然而,在其他情况下,他们对待这些实例作为纯经济损失的情况下,拒绝任何索赔。
过失造成纯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可能出现在许多方面:雇主剥夺关键员工的服务;一个孩子失去父亲的金融支持;疏忽的建议由一个由C B和依赖;缺陷将过失由律师证实了起来,剥夺他的遗产的受益者;在道路建设或疏忽行为,破坏一个直辖市的电缆,剥夺了许多附近的工厂和家庭的电力。一个持久的问题是各方伤害这些活动应该能够恢复补偿他们的损失。
普通法和德国发布系统面临着巨大的困难,部分原因是法院的推理似乎出于行政事项:如果一个这样的要求被接受,许多人将遵循。另一个困难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很多情况下不安地坐在传统之间的鸿沟合同和侵权。然而,第三个问题来自每个系统的特殊的结构性缺陷。例如,狭窄的规则替代责任中发现的德国民法典及其表达排除过失造成纯粹经济损失的保护主要侵权规定,使得德国律师扩大合同法提供补救的上述情况。相比之下,严格的合同法,特别是英语普通法,导致了一个扩张经常牵强和ill-considered-of侵权的法律,尽管这是如今在撤退。然而,总的来说,德国法律和普通法也想出相当类似的解决方案,声称:与法国法律,虽然越来越不明确的敌意补偿纯经济损失。这些纠纷产生了一些判断,试图找出解决方案的基础上,更好的理解保险implications-notably,加拿大最高法院案件加拿大国家铁路v。挪威人的太平洋轮船有限公司(1992),法院必须决定是否过失毁坏桥梁可以声称的主要用户的额外成本运送产品到台湾,曾经的桥梁。这种情况下给上升到迷人的学术理论,但未能提供令人信服的解释为什么,罗马法的法律家族(例如,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纯经济损失的赔偿似乎没有问题,这似乎是在普通法和日耳曼语系统。